预防校园诈骗,从现在开始做起
近期,我校及周边高校陆续发生多起诈骗案件,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欺骗性强,严重扰乱了受害者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和财产损失。为积极应对当前突出的诈骗犯罪,保卫处就近期发生在我校和周边高校的诈骗案件进行了归类总结,请广大师生注意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一、网络购物诈骗:现在很多人喜欢在淘宝等购物网站平台购物或者在网上购买机票,当网友在网上提交订单后,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手段(当然也不排除本来就是“黑店”的可能)窃取买家信息,并以客服或卖家身份联系买家,通过虚假链接或网页(钓鱼网站),将卡内存款扣走。犯罪分子得手后往往会将作案时使用的手机号注销、克隆网站变成百度或谷歌等界面。
例如:2012年,王某想在网上购买机票,通过搜索引擎找到一家飞机票打折网站,价格比同类网站便宜近200元左右,点进去后网站的网上银行链接无法打开,于是就按照网站上提供的客服电话联系对方,对方在电话中给了一个汇款账号,王某给对方汇了680块钱,对方收到后称要进入另一个网站才能取得登机号,于是又给王某发来一个网页链接,王某按照网页上面的提示进行操作,同时自己的手机不断的收到验证码的确认短信,并称在操作过程中系统会进行虚拟扣款,并不会真实的扣钱。王某便信以为真,将验证码全部输入了网页中,操作结束后,王某发现自己的账户上被扣7812元,才发现上当受骗。
分析:此类作案手法是目前网络上很流行的诈骗方式,科技含量高,容易取得受害人的信任。犯罪向受害人发的网页链接基本上都是克隆网站,仿真度很高,不容易辨别。如果大家遇到此类情况,请勿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输入网页,收到的验证短信也可能是犯罪分子编造的。不过,如果比较细心的人也还是能看出网站哪里不一样,比如克隆网站中有时会出现一段红色小字“支付过程中会扣取0——9999不等的金额,扣款会在订单结束后一并返还”。
二、网络聊天工具诈骗:犯罪分子盗取QQ或其他网络聊天的账户密码,冒充当事人好友,发布遇难求救等急需帮助的即时信息,骗取当事人为其手机充值或诱骗当事人汇款转账至其指定的银行账户,达到诈骗的目的。
例如:2013年,在校生李某QQ被盗,由于处于在外实习阶段,所以并不知道QQ号码被盗。犯罪分子通过李某QQ的说说、日志了解到李某在外实习,于是利用李某QQ给其所有好友群发了一条短信,称其最近生活困难,实习时由于不小心受了伤,手机也坏了联系不了家里人,又需要用钱并附加了银行卡号;并且更改了李某的说说、日志。李某的一些QQ好友看到后信以为真就将钱款汇入了那个账号,李某实习回来后好友给其打电话询问病情时才发现已经上当受骗。
分析:此类作案方式为典型的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利用受害人的交友圈行骗,而这种诈骗方式往往成功率都很高,如果你也收到了好友发来的类似的短息,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勿让犯罪分子得逞。
三、以需要帮助为由进行诈骗。犯罪分子以问路、寻求帮助、没钱吃饭、没有路费、迷路等为由,骗的受害者信任和同情,问受害者借钱。
例如:2月底,在校生黄某某,自习完后独自回寝室,在路上一个自称香港来的交换生上前询问,并称自己迷路了,又没钱,想寻求其帮助。黄某某看其可怜,便说请他吃饭,带他去招待所住,遭到该人的委婉拒绝。后该人称自己家境丰厚,来南昌没有带够钱,问黄某某借钱,并坚称回去之后一定将钱寄还。黄某某信以为真,便将自己卡内所有存款一并取出将钱给了犯罪分子。回到寝室之后用手机拨打了那个自称是交换生的骗子留下的电话号码,电话提示为空号,这才发现上当受骗并报警。
分析:该类案件经常在我校发生,受害者大多是女性。犯罪分子利用女性受害人的同情之心,对受害人进行诈骗。此类人的上前询问搭讪,百分百为骗子,在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切忌表露爱心,可以直接带到我们保卫处来或者完全不予理睬。切记不要向对方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和银行卡信息。
四、兼职诈骗:犯罪分子通过散发宣传广告,在QQ群内发布兼职信息,加QQ后取得受害人信任,用交押金、刷订单等方式让受害者汇款。
例如:2014年初,在校生彭某在其老乡群中看到有人发布招聘兼职的信息,出于对自己能力的检查,彭某拨打了招聘信息上提供的电话号码,对方称需要招聘淘宝上的“刷客”,具体就是坐在家里帮客户刷订单。对方称刷一次订单能提供订单的百分之十作为提成支付给彭某,但前提是订单的费用得彭某预支,每天晚上八点进行一次结算,结算时会将预支的订单费和提成一并打入彭某的银行卡中,另外对方还称他们是“业内的黑马”,帮他们刷单就必须得使用他们的账号,为了保持信誉和防止“业内同行”捣鬼,需要缴纳五十元保证金。彭某觉得不错而且保证金又不高就答应了对方。不一会儿对方加了彭某的QQ,并且给他发了一条链接还告诉他那个链接是专门用来刷订单的。很快在对方的提示下彭某熟悉了刷订单的具体流程,在彭某刷了两次一百元的订单后对方打来电话称后台并没有显示彭某刷的订单信息,让其重新刷过一次。彭某信以为真,刷完一后对方发来一条QQ信息称系统出现故障,需要缴纳两百元保证金,彭某缴纳完后发现网银里没钱了并且告诉了对方,对方希望彭某向周边朋友借钱但遭彭某拒绝,于是对方告诉彭某晚上八点会给彭某结算就下线了。直到第二天也不见对方联系自己,期间彭某也主动联系对方,但一直未得到对方回复,电话号码变成了空号,这时彭某才发现上当受骗。
分析:这是一种新的诈骗方式,犯罪分子利用在校学生想通过兼职来锻炼自身的心理,又套上了不用“抛头露面”的光环进行诈骗。极容易获得同学们的信任。在这里要提醒的是,只要是社会上正规的招聘或考试机构,都不会以提前收取押金或预付现金的方式让你交钱。
五、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银行、电信、教育局、社保局、邮局、税务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给你打电话或发短信,以你的银行账户涉嫌洗黑钱、银行卡被取现或者扣大额年费、信用卡透支消费、电话欠费、购车退费、退学费等借口,谎称你的身份资料被人盗用,要求你将银行存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让你按照其指示的转账方法操作,从而骗取你的银行存款。
例如:2013年我校一退休职工李某接到自称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打来的电话称其涉嫌洗黑钱,需要李某协助调查,在电话中对方首先获得了李某的身份证账户,家庭成员情况,银行卡等信息;后又告诉李某因为涉案金额比较大,要冻结其资产,并且要马上逮捕李某;李某有点害怕,民警告诉他只要交纳一定保证金就可以保释。于是李某将三万块钱汇入对方指定的账户。对方在确认钱款到账后让李某在家等通知。后再打对方电话后,电话号码已经成为了空号。李某经过家人的劝说意识到已经上当受骗。
分析:这是社会上常用的电信诈骗手段,诈骗对象一般会选择在家的老年人。在这里要提醒的是:公安指挥中心的“110”号码不会主动打电话联系你,即使报警后,联系你的也会是片区民警或者辖区派出所值班民警;如果涉及经济类的案件,一般都是民警或政府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联系。
六、“邮包藏毒”诈骗:犯罪分子以警察的身份通过群发短信或发送语音电话,称事主的邮包内藏有毒品或非法物品,并假称事主个人资料泄露被人盗用,要求事主使用银行柜员机“升级”银行卡,将存款转入“安全账户”,伺机转走存款。
例如:2011年,在校生小廖接到自称是邮局的工作人员给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报出了小廖的身份证号码,小廖一听果然是自己的身份证号。随后,这个自称是邮局的工作人员就告知小廖,邮局里有一个小廖的包裹是从云南寄过来的,叫小廖去领包裹。小廖接完这个电话还在莫名其妙,随后就有一个自称是杭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的民警打电话给小廖,说在小廖还未去邮局领取的包裹里面查到0.7公斤的毒品,并告知小廖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查处。听到自己未领取的包裹当中有毒品,小廖自称自己当时脑子里面已经是乱的一塌糊涂。在小廖担惊受怕时一个号码为“95533”的电话打进来,自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对小廖说现在有公安机关在各家银行查小廖的存款情况,说公安机关因为小廖涉嫌毒品犯罪可能会冻结小廖的存款。好心提醒小廖为防止资金冻结让小廖将钱汇入指定的安全账户,并编造各种理由提醒小廖不要将汇款告知家人。小廖信已为真,便将卡内的学费生活费一并打入那个指定的账户中。事后小廖仔细一想,觉得有点不对劲,就按照手机上的通话记录打给自称邮局工作人员,没想到电话那头提示已暂停使用,给自称禁毒大队的民警打电话也是同样的提示,同时小廖还给95533回拨了电话,建行的客服在查询后告诉小廖案发时并没有银行客服拨打小廖电话的记录。这时小廖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分析:这是一起典型的包裹藏毒诈骗案,犯罪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获取公民的信息,又利用受害者胆怯的心理进行诈骗。其实,如果仔细想想便很容易识破这类诈骗:走私贩卖毒品在我们国家属于重罪,也是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对象,对于贩卖毒品的案件侦查,警方是不会提前打电话“打草惊蛇”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社会上已经有一些伪装软件可以对电话号码进行伪装,这种软件可以轻松的将手机号码设置成“95533”、“110”等机构组织的官方客服电话。
以上便是保卫处整理的六类常见的社会上流行的诈骗方式,案例也是近几年发生在我们周围的真实案例。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切记不要给对方取款(汇款),第一时间拨打110电话或我们保卫处校园110报警电话(南区:87046110、北区:87045110),希望广大师生看后能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保护个人财产安全不受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