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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征兵宣传提纲

    时间:2016-03-23 00:00:00  作者:  点击: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

    2.年龄条件。男兵征集对象,18至24岁周岁(按当年12月31日计算,下同),其中高校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征集对象,17至22周岁。

    3.身体条件。符合国防部2015年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①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②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其中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③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5 ;④内科,乙肝表面抗原显阴性,血压收缩压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60—90毫米汞柱,心跳每分钟60—100次之间。

    二、应征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去年截止到8月5日,网址:http//www.gfbzb.gov.cn),也可到县级征兵办登记报名,鼓励江西籍大学生回原籍地应征。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其中男青年还需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女青年需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并交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应征青年按兵役机关通知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由兵役机关择优定兵,经公示后办理入伍手续。

    三、优惠政策

    1.服役期间待遇。①可以报考军校。在校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大专生可以参加本科层次考试,录取毕业后担任军官。②可以保送入学。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大军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③可以直接提干。年龄不超过26周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提干。④优先选取士官。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套改转业时,大学学习期间视为军龄。⑤享受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⑥提高优待金标准。大专、本科毕业生士兵比其他学历士兵分别提高20%和30%。⑦部队发放津贴。义务兵期间每月部队发放津贴,其中入伍第一年发放750第二年增加100元。

    2.退役待遇。①提高自谋职业补助标准。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入伍的每年增加5000元和10000元。②就业安置优待。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江西省每两年组织一次事业单位专场招聘(目前正从省直和市县征集岗位),政法干警招录拿出20%左右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务员、“村官”和社区工作人员,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退以后1年内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推荐就业,服役上士期满的由政府安排工作。③考研优先。全国每年单列安排500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可免初试;本科毕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④升复学优惠。单列专升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大于30%;退役在校生2年内允许复学且可转专业,免修军事技能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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