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武装部是校党委的军事部门、学校的国防教育及兵役等工作的专职机构,受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机关的双重领导。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开展组织实施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军事教学、兵役、双拥、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全校国防教育;
二、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学生军训的文件精神,完成大学生军训及相关工作;
三、负责兵役宣传、兵役登记和大学生征集工作;做好预备役的登记、统计以及民兵整组建设工作;
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登记和“双拥”工作;
五、完成上级军事部门、教育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