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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伍政策解读

    时间:2020-03-10 00:00:00  作者:  点击:

    入伍政策解读

    年龄条件

    2020年满17至22周岁高校男性在校生(1998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往届高校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

    身体条件

    男性身高160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超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视力,右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视力不低于4.5。

    “优待政策”

    二、退役后优惠政策

    1.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班学生,仅需完成毕业实习的,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学校颁发毕业证,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待遇。

    2.定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当年签订的协议任教。定向培养师范在校生(含新生) 退役完成学业后,就业按照有关政策和定向培养协议执行。定向培养师范类学生服役期间选取为士官或提升为军官的,经征得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办理解约。其他定向类(含企业委托培养)高校学生应征入伍的参照师范类入伍规定执行。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定向生参军入伍。

    3.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即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高校在校生(含新生)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课程,直接获得学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高职(专科)学生退役后,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计划单列,录取比例不低于60%;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非江西籍大学生在江西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视同江西籍大学生享受相关升学优待政策。

    6.高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龄累计计算。

    7.每年省直和各设区市、县有关单位在每年的事业单位招聘中,根据本区大学毕业生士兵退役情况,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8.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南昌市最高标准发放。

    9.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在南昌从事个体经营的最高减免税费9600元。

    服役时优惠政策

    1.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大专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考试,录取毕业后担任军官。

    2.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战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

    3.年龄不超过26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提干。

    4.大学生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大学学习期间视为军龄。

    5.学费补偿,大学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

    6.大学生士兵优待金,按照南昌市最高标准算,2019年优待金为17053;新疆、西藏服役,优待金按普通兵的2倍、3倍发放。

    7.入伍第一年每月津贴为10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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