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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民国家安全日

    时间:2018-11-12 00:00:00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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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多少 ?

    全民国家

    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2016年4月15日实施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2018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的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

    国家安全是什么?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1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国民安全、领土安全、主权安全、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信息安全和核安全。

    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4.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5.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有人也许会说,这离我们大学生很遥远。那么,今天,安仔就和大家细说那些与我们大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1.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学校提倡并支持学生及学生团体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学术、科技、艺术、文娱、体育等活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2.学生进行课外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3.学生举行大型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应当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获得批准。

    从你我做起

    共建和谐校园,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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