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综治责任单位:
根据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综治责任单位报送综治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赣综治办〔2014〕13号),为规范学校综治工作情况报送,特作如下要求:
一、报送内容
1、本单位月度综治维稳工作情况(见附件1)
2、单位内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情况(见附件2)
3、内部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见附件3)
二、填表说明
1、《华东交通大学综治维稳信息月报表》中主要内容是本单位5月份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师生对“乌鲁木齐暴恐袭击”、“泰国政局动荡”、“山东招远5.28血案”、“2014届学生毕业就业情况”等的反映。
2、《省综治责任单位(含下属单位)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主要是师生在学习、生活、就业(找工作)、兼职、恋爱、疾病、休学、留级、心理健康、网络交友及同学之间、师生之间、邻里之间相处等方面产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对可能引发普遍不满问题进行排查工作情况。
3、《省综治责任单位(含下属单位)内部治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帐》主要内容是各单位对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实习场所、食堂、配电房、水泵房、商业网点、运动场馆、校园湖泊、道路、出租房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整治情况。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综治工作有关情况报送。
2、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如实报送综治工作有关情况,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和压着不报,凡因瞒报、漏报、压报导致发生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
3、校综治办对各单位报送的综治工作有关情况,逐一进行登记,纳入年终综治考评。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1分,重要情况瞒报扣1.5分。
综治工作报表,于6月6日前报校综治办张大本(联系电话:87046660)。综治办梳理、汇总报送省综治办、教育厅。安全检查和矛盾排查情况按教育厅要求6月8日前录入“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
特此通知!
综治办
2014年6月3日